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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缴截止为时间12月31日

发布时间:2022-12-06        浏览次数:50        返回列表
前言:2023年度的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截至12月31日就停止缴费咯,还没缴费的市民朋友快快行动起来吧!哪些人可以参
社保/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缴截止为时间12月31日

2023年度的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截至12月31日就停止缴费咯,还没缴费的市民朋友快快行动起来吧!

哪些人可以参加

01

具有本省户籍,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不能足额享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确无能力补缴的退休人员。

02

具有本省学籍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园)生(含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

03

已经取得本省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省户籍非从业人员。

04

已经取得本省居住证,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外籍人员。

05

服刑人员(包括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

06

符合《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温馨提示新增参保人员需先完成参保登记,再通过缴费渠道缴费。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虽然新的医保制度衔接政策中明确,错过了集中征缴期也可以参保缴费,但是医保报销比例会打折扣哦!所以为了能足额享受医保待遇,一定记得在集中征缴期缴纳哦!





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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